
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 知识资讯
-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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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非营利性质。
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是一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居委会的设立和运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它不是政府部门或政府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行政职能或发布行政命令,居委会成员由居住在当地的有选举权的居民通过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广泛,包括宣传法律法规,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办理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联系居民和政府的桥梁,有助于推动社区民主化管理和法治化建设。
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重点在于服务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虽然居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但它在社区治理和居民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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