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知识资讯  > 正文
背景图

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哪些细则发生了变化?

选择读文语音: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所得范围细化:根据新个税法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对个人所得范围进一步明确,如稿酬所得中的出版、发表形式增加了 “等” 字,为网络文章等新形式呈现的稿酬留有法律空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也增加一个 “等” 字;经营所得中增加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作为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增加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将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当中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两项合二为一 “不动产”;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删除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 的限制。

2、境外所得免税条件明确:新个税法修改了中国税收居民的判断标准,相应地,新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或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情形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豁免条款由五年延长至六年。

3、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新实施条例中将旧条例中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的制定主体,由 “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改为 “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旧条例第十六条 “个人所得税的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新个税法中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其他减税情形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新实施条例将个人取得的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所得,由 “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调整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进一步限制了地方税务机关权力的不当扩张。

4、鼓励自主创业:新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意味着7137.2万户没有综合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

5、扣除范围具体化:新实施条例对 “其他扣除” 作出了列举式规定,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哪些细则发生了变化?

6、简化汇算清缴适用:明确了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有效性:明确规定企业进行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以使用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该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设备数字化改造税收优惠: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3、特定区域企业税率降低:设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4、500万以下新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新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这些变化不仅有助于优化税收制度,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标签:所得税法 实施

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哪些细则发生了变化?由跃鼎网知识资讯栏目发布,感谢您对跃鼎网的认可,以及对我们原创作品以及文章的青睐,非常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个人网站或者朋友圈,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哪些细则发生了变化?

背景图